工业和信息化部同国资委近日发布《关于2015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这份被称为称“史上最严”的共建共享文件,详细规定了三大
运营商的具体要求、考核办法和保障措施,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意见》提出:三家基础电信运营商原则上不再自建
铁塔等
基站配套设施,其移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将由中国
铁塔公司完成。该文件的出台,对减少重复建设、降低成本、提升网络资源利用率无疑具有积极的规范指导意义,在执行过程中三大运营商如何落到实处、与铁塔公司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及均衡的契约关系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为更好地了解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独立分析师付亮先生。
大势所趋,共建共享符合运营商要求
记者:《意见》指出,铁塔公司要增强承建能力,合理平衡、有效满足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建设需求。铁塔公司承建上述设施时,应统筹各方需求,优先改造利用存量资源,能够共享的原则上不再新建,推动资源集约型发展。那么,您如何看待《意见》出台的意义?
付亮:我们知道,电信业近年来的一系列改革(包括电信业向民资开放、铁塔公司建立等)都是由当前国家的决策环境和机制所决定的。而这一方面很大程度上是借鉴国外的经验,铁塔公司所承载的责任和任务可以说是电信市场环境下的潮流,铁塔公司被正式纳入全国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省级铁塔公司也被纳入省级共建共享协调机构,是国家在深化共建共享大趋势下的步骤之一。
当然,《意见》的出台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共建共享一如既往的态度,也体现了铁塔公司成立的意义。个人认为,该《意见》的出台是促进市场有效竞争、提高资源利用率的重要一步。通过对铁塔所赋予的承建能力及明确要求,优先改造利用存量资源,能够共享的原则上不再新建等内容,对保证电信企业走上规模化发展道路具有积极作用。此外,随着我国
移动通信渗透率逐渐提高,其对实现最后一公里的覆盖,以及做好4G网络也具重要意义。
三大挑战,铁塔公司承载变革之痛
记者:从《意见》来看,铁塔公司的建立是为了提升电信基础共享共建的水平,降低网络建设的成本,促进节约环保。您觉得,铁塔公司是否可以有效推进共建共享?目前铁塔公司刚刚起步,力量相对薄弱,在此过程中将面临哪些困难与挑战?
付亮:首先,铁塔公司成立的目的更好地实施共建共享。当前我国4G开始商用,4G基站建设也大规模启动,但这其中,4G频段、4G基站的覆盖效果与2G、3G时代不可同日而语。过去,三大运营商在铁塔等移动网络基础设施上重复建设,导致资产回报率一直不高,收入和利润的比例陷入失衡局面,这显然会影响4G的发展进程。而铁塔的承建能力对合理平衡、满足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建设需求,实现运营效率提升和总成本降低,促进转型升级,实现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其次,成立铁塔公司尽管是国际潮流,但变数还很大,毕竟铁塔公司的运营和模式只是试点,三大运营商对铁塔的需求不一,很容易造成现有资源补给和未来需求上的冲突。以中国移动为例,其2015年的基站建设目标是100万个;而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家运营商由于
FDD牌照迟迟没有下来,自身所建立的基站加起来都没有中国移动那么多,在这样的情况下,运营商对基站的需求和对铁塔共建共享的态度就会出现分水岭。
再次,铁塔公司应做好资源整合。当前,业界对国家成立铁塔公司的评论褒贬不一,到底是新的垄断还是资源整合还存在争议。之前三大运营商自己的网络效果不好,都会很积极建设基站,而今后运营商想解决这类问题,可能会受制于铁塔公司。此外,铁塔公司只是和运营商打交道,与市场是隔离的,它对于市场的反应速度、新技术的应用,将可能延迟。
诸多交集,铁塔公司与运营商的共建共享之道
记者:不可否认,
工信部与国资委出台《意见》的出发点是好的,未来,在共建共享的执行过程中,运营商与铁塔公司之间更好地配置资源?
付亮:的确,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政策在促进市场有效竞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但铁塔公司与运营商二者的关系不是简单的“1+3=4”,也不是租赁铁塔回来就万事大吉的。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均衡的契约关系,决定着共建共享的高度;如何让铁塔的相关资源有效地反馈到运营商身上,从而达到最大的资源优化也是一大看点。
一方面,铁塔公司需如《意见》所示,要均衡市场、促进良性竞争。在我国,由于历史上三大运营商的共建共享都相对复杂,如果能进一步促进市场的均衡,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实施网络共享、把该送的网络、电源等资源送出去,不仅有利于运营商,也更加方便消费者对漫游、甚至转网的需求。
另一方面,电信基础设施共享方式的选择,应当以企业之间的商业契约为主。铁塔公司“网络中立、网业分离”的市场化运营格局已开启,三大运营商的市场化节奏也在加快,在这样的局面下,包括商业合作和投资合作的方式、市场化改革等都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