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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专业应成虚拟运营试点首要标准
作者:未知 来源:通信世界网讯(CWW)
发布者:秘书处 时间:2013-06-03 15:47

5月的最后一天,三大运营商在试点方案所要求的表态截止期,终于开始发声。内容很短,虽未就虚拟运营商申请企业提出更多条件,但明确了申请企业与运营商接洽的渠道与方法。中国移动指出,将向有意向合作的企业提供《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合作需求书》,企业可据此提交《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合作意向书》并展开进一步接洽;中国联通除公布了接洽的四个步骤之外,更明确将在6月20日前确定首批意向企业,具体数量未有要求;中国电信的公告与移动大体类似,也会像符合试点方案条件的企业提供合作需求材料并要求提供合作意向书以开展下一步工作。

随着三大运营商的发声,首批虚拟运营商牌照的竞争将进入最后阶段。法国的寓言诗人拉·封丹曾说过,“耐心和持久胜过激烈和狂热”。窃以为,对于现在炒得如火如荼的虚拟运营商来说,这句名言也颇为贴切,笔者看好那些长期专注于电信行业的牌照申请者。

 

据相关媒体称,已有60余家企业参与抢牌。总体而言,申请牌照的企业分为四类,一类是以天音通信、迪信通等企业为代表的渠道类企业;第二类是二六三、朗玛信息等原本依附运营商发展的增值服务类企业;第三类是以鹏博士为代表的固定网络运营商;第四类则是与电信行业并无关联的其他企业。

工信部的试点方案中称,此次电信业改革的目的是鼓励业务和服务创新,满足移动用户个性化和差异化的需求,提升移动通信市场竞争层次和服务水平,为正式商用奠定基础。

简而言之,在两年内通过试点,要为虚拟运营商在中国的发展趟出一条路。在这个公认的基础投资大、回报周期长、沉淀周期长的领域,若要在短短两年内试点出效果,必然对申请者提出了更为严苛的硬性要求。

首先是对专业的担忧。拿到牌照的企业可能会由于不专业而需要长时间的摸索过程,使试点效果打折扣。所以虚拟运营商应该在过去长期深耕于电信行业,具备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方面的保证。

在申请者中亦不乏这类企业的身影,如鹏博士、天音通信、迪信通等等。鹏博士本身就是宽带运营商,而天音通信成立以来便一直与基础运营商打交道,从未离开电信行业,铺就了庞大的销售渠道,积累了丰厚的行业经验,并正在由手机分销向移动互联网企业转型。如果这类企业争取到牌照,其服务网点、运营经验等方面将皆有保障,将极大简化前期的筹备与摸索过程。而身处行业外的企业便截然相反,即使资金方面没有问题,行业经验、专业度是不能一蹴而就的,单是前期的筹备就将经历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占去了试点期限的一半或更多。最后,两年的试点期真正有效的只剩不到一半。

其次,是对申请者能否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能否专注于这一领域的担忧。跨行业投资都具有趋利的性质,实质是金融资本而非产业资本。成为虚拟运营商后,在两年内基本不能盈利。这些资本随时有可能“知难而退”,届时所留下的“摊子”仍由基础运营商或者其他接盘者来收拾,于行业发展并非好事。而在可预见的时期内,像天音通信、鹏博士、迪信通这些身处电信行业的企业是不会轻易退出的,因为他们身处于这一行业,换句话说是“无路可退”,进则有益”。

可能诸多牌照申请者会认为跨行业经营无碍于中国虚拟运营商的发展,家乐福、迪斯尼等都从事虚拟运营商的业务。但中国有自身特殊的国情,本次试点的成功与否直接决定了能否正式商用,以及在多大范围、何种程度商用。选择专业、专注的牌照申请者将更为稳妥,毕竟电信改革仍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

笔者并非反对行业外的企业涉足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国外有那么多的先例是可资借鉴的。但在试点的两年这个特殊期间,仍应当以专注于电信行业的申请企业为主,而摸索出一定经验之后,可以逐步引入行业外的企业进入,为虚拟运营商的进一步发展注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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