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近年的Sprint、T-Mobile和AT&T后,Verizon近日也雇佣了投行准备出售
铁塔,计划通过出售约12000个
铁塔以融资60亿美元。Verizon的交易完成后,美国
无线运营商的铁塔资产就基本被全部出售了,美国的专业铁塔公司将拥有美国电信市场绝大部分铁塔资源,而
运营商则全面“去铁塔化”,转型为“不拥塔、只租塔”。美国运营商“去铁塔化”的最根本原因是“缺钱”。Sprint在2008年和T-Mobile在2012年都是为了缓解capex压力而出售铁塔换取现金;2013年,AT&T准备对Vodafone等目标进行收购,为了积累现金出售了铁塔;2014年,Verizon以1300亿美元向Vodafone买回股份,“净债务/EBITDA”升高2倍多,为了降低负债率,也意图出售铁塔换取现金。美国运营商一般用“售后回租”的形式出售铁塔,即运营商向铁塔公司出售铁塔获得现金,然后双方再签署合作协议,运营商付出租金再租回铁塔。这样运营商依旧对铁塔具备一定的控制力,同时得到现金;铁塔公司则得到资产和租金,同时还可以把所购铁塔出租给其他运营商以增加收入。通过“售后回租”,运营商和铁塔公司主要可以从三方面获得好处:第一,运营商向铁塔商“融资”,双方都改善了资产结构,运营商把固定资产变为急需的现金,而铁塔公司把现金变为更高回报的资产,各取所需;第二,铁塔资产“增值”,铁塔在运营商手里时一般只是自家独用,而到铁塔公司手里后就可以向其他运营商租用,每多租一家,单塔租金收入倍增,而单塔成本一般只增10%,高“出租率(tenancy ratio)”使铁塔增值,运营商通过出售铁塔实现资产增值,或者等效为运营商铁塔相关的费用降低;第三,减税,资产从运营商转至铁塔公司,一般都有降低边际税率的作用,具体的减税机制和效果因国家而异。运营商可获得诸多好处的“去铁塔化”,除美国外还尚未在全球深度铺开,主要是因为“去铁塔化”存在着一个负面作用:运营商网络部署战略的灵活性降低。本来,运营商每年的网络部署战略完全是企业内部事物,定下计划,配套投资,然后执行即可;而“去铁塔化”后,每年的网络部署则变成对外采购事项了,运营商需要和铁塔公司商谈,若铁塔公司配合不力,则运营商部署战略就会受到严重影响。要最小化这种负面影响,市场中必需具备一个充分竞争的铁塔行业,才能让运营商放心“去铁塔化”,比如美国市场上4大
无线运营商对应3大独立铁塔公司(CCI、AMT、SBAC),且铁塔行业的市场运作已经非常成熟。这样运营商可以选定自己的战略合作铁塔公司,或者将网络部署任务分解到数家铁塔公司,某运营商若有大的扩张计划,可由战略合作铁塔公司或者整个行业承接;如果原合作铁塔公司配合不佳,运营商也有余地更换合作伙伴,或者能及时将任务分配到其他铁塔公司。如果市场上是多个运营商对应着独家铁塔商,即使这个铁塔商是运营商合资建立的,运营商一般也不敢全面“去铁塔化”。举个例子,假如A运营商和B运营商合资建立铁塔商C,如果A和B某阶段的网络战略不一致,A希望增大capex大举扩张网络,而B希望收缩capex暂缓扩张,那么C该如何经营以同时符合A/B两大股东的利益?这时A/B/C之间会陷入复杂的利益冲突和讨价还价,结果往往会让A的战略实施受到影响。因此,对于3大铁塔公司主导美国铁塔行业的格局,美国运营商是坚决不允许铁塔行业再出现任何进一步合并的。所以,一个电信市场要能够“去铁塔化”的前提就是存在充分市场化的铁塔行业。对运营商来说,铁塔行业的最优形态就是美国式的,存在着充分竞争的数家铁塔公司,运营商出售铁塔既是融资过程,也是资产增值的过程,全行业可以完全“去铁塔化”而不必担心未来战略受限。当前美国和南美的铁塔行业都已经非常市场化了,印度和非洲的铁塔行业则正在快速发展。铁塔行业的次优形态就是战略相近的运营商合作建立某种形式的铁塔共享,比如印度市场上由Vodafone Essar、Bharti Group、Idea Cellular三方合资的铁塔公司Indus Towers,以及欧洲市场上由Telefonica O2和 Vodafone在英国、西班牙、德国达成的铁塔共享协议。这类铁塔公司(或者共享协议)由于组建公司的战略相近,铁塔公司比较容易协调各组建方的需求;但这类公司一般只是完成了资产增值(等效于费用降低),由于独立铁塔行业的资本还不够强大,运营商的融资需求无法达成。若以上述分析框架来观察中国模式的“国家铁塔公司”,则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如何融资?如果铁塔公司只是以“共建共享”为主要目的,那么三大运营只需将全部铁塔资产注入,并根据资产估价相应调整股份比例,即可组建实质性的国家铁塔公司。但这个过程只完成了重组,没有完成融资,这显然不是运营商最满意的结果,因为中国运营商目前也非常缺钱。因此,未来“引入民资并上市”会是铁塔公司计划中的必然动作,而且在顺利完成融资前,国家铁塔公司颇具争议的独家定位不会改变。如何增值?如果铁塔公司吸收了运营商的存量铁塔,铁塔公司本身一定是希望每个铁塔的租户越多越好,最好每个铁塔都租给三家运营商,这样铁塔公司的盈利就越好,运营商的铁塔租金也能越低。但这不并符合实力最强运营商的利益,“一家独强”的运营商在市场化条件下并无共享网络资产的意愿,这里存在着较大的利益冲突。如果铁塔公司能够将最强运营商的存量铁塔大规模租用给其他运营商,那么运营商之间的网络实力差距可迅速接近,国家铁塔公司一定程度上成了一种均衡行业格局的监管工具。通过国家铁塔公司来解决行业格局失衡的问题,是监管者可以考虑的一个选项。如何协调?如果铁塔公司自身在经营中具有较强的话语权,则垄断公司如何只通过自我监管而不产生垄断价格,这是一个难题;如果运营商在铁塔公司的经营中具有较强的话语权,那么当三大运营商的网络战略不一致时,铁塔公司该如何运作而符合各位运营商股东的利益,这也是一个难题。铁塔公司和铁塔行业都不是新鲜事物,美国运营商已率先全行业“去铁塔化”,美国作为全球电信市场的先导,对全球市场都有着示范效应。但中国的铁塔公司模式独树一帜,与行业已有的形态都不一样,中国的“去铁塔化”会如何进展,还需拭目以待。(本文作者马毅华系资深电信业专家,此稿件独家授权C114发布,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